公司变更之“减少注册资本”

作者来源:admin       发布时间: 2017-04-18 16:18
导读:公司注册成立以后,可以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只要经权力机构决议,就可以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进行增减。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注册成立以后,可以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只要经权力机构决议,就可以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进行增减。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后,按《公司法》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的义务,然后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章程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4.前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减资者、减资的股权额、减资方式、减资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5.减资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6.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9.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10.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变动的事项)。

若股东减资后原股东不变,则只要开一个股东会、作一个股东会决议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决议和前一届股东会决议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相对比较复杂,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出资变更,情况相对简单。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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